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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后,西安市义务教育段的财政投入明显增加,但是一些中小学在实际运行中又遇到了新的问题。昨天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了西安市义务教育面临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问题:校舍维修勤杂雇佣谁出钱
对策: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实施新机制后,西安市中小学经费虽有提高,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一般不包括学校的校舍维修费、雇佣勤杂人员工资、教师各种奖励奖金、订阅报刊杂志、校舍环境建设等支出,但在实际运行中,这些必要的开支只能挤占学校有限的教育教学经费。
检查报告提出,西安市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根据政府财力的增长,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坚决杜绝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经费现象。
问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上学
对策:农民工居住集中区可建学校
检查中发现,西安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急剧增加,农村学生流向城市,造成城镇义务教育力量不足,如雁塔区现有义务教育段在校生86639名,其中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占到了44.4%。
检查报告建议,要根据人口分布和生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积极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条件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农民工子女居住集中的地方,可以新建供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
问题:区县缺音乐体育美术老师
对策:农村学校应附加少量编制
部分区县存在中小学教师超编情况,而一些学校,特别是普通中小学缺乏专职音、体、美教师;偏远贫困山区教师编制少,工作环境艰苦,待遇偏低。这次工资改革,还取消了一些鼓励、优惠政策,导致农村和偏远山区教师队伍呈现不稳定现象。
检查报告建议,市、区县政府要重视解决农村教师编制不足和缺编问题,在核定教师编制时,为农村学校安排少量附加编制,为寄宿制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生活管理人员。要针对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解决教师实际收入水平下降以及农村教师特殊补贴、一些奖励政策无法兑现等问题。要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校长、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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