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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养老保险对大多数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来说,即便不是镜中花、水中月,也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遥不可及的话题。原因很多,既有企业的因素,也有农民工自身的因素。近年来,我们可以看到政府部门在农民工保障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但由于劳资双方力量不对称及相关政策执行不力,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民工保障体系很难一蹴而就。
好在我们已经起步。7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是又一部为农民工提供保障的地方性法规。我们期待着它的落实并成为农民工享受养老保险的一个范本。
为逐步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6月6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是好,就不知是否能落到实处?”面对记者的询问,一些农民工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该《办法》是重庆市政府专门为农民工群体量身定做的低费率、可转移、保障水平适当的农民工养老保险,适用于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这是具有示范意义的《办法》,就全国而言,重庆走在了前列。
根据该《办法》,户口不在重庆的外地民工,也可享受养老保险。
但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提醒,这里所指的农民工,必须在国家法定的劳动年龄内,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单干或者是打零工的农民工,就无法参保。
据了解,该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农民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缴费比例分别为10%和5%。农民工个人缴费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的9%记入个人账户,剩余的1%作为共济基金,调剂用于农民工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如果按月收入为1000元计算,农民工个人每月需缴费用在50元左右。参保民工缴费15年以上,男满60岁,女满55岁时,平均每月可领取360元养老金。工资高,缴费多的农民工,领取的养老金相应更高。参保农民工到达年龄时,实际缴费累计不满180个月的,将一次性拿到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参保农民工在达到年龄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将一次性拿到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本息;农民工按月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养老金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如个人账户尚有余额,余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将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办法》还指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或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有关人士指出,虽然有这些规定,但是农民工权益还是有受到侵害的可能。
首先,这样的可能来自于对《办法》的执行落实。专家指出,虽说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但对于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并没有明确规定。很可能出现农民工投诉后有关部门整改无效的情况。
其次,很多农民工在自己合法权益受侵犯时,不懂得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己。有的农民工虽有维权意识,却考虑身处弱势,不敢举报投诉。(本报记者李国 实习生赵潇) 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为何寥寥可数?
重庆市人大的一项调查表明,重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仅5万多人,占在重庆市内就业农民工总数的1.7%左右;而地处三峡库区的云阳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仅为300人,占农民工总数的0.94%。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使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办法。在过去被称之为退休金,农民是无法享受的。社会统筹之后,称为养老保险,农民仍然无法享受到。同样,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民能享受到这项福利政策的也是寥寥可数。
据了解,目前,重庆绝大部分建筑、化工和装备制造企业均未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仅有少数民营企业为单位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农民工或业务骨干购买了养老保险。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缺乏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强制性规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不愿为农民工投保。比如重庆某知名摩托车配件生产企业,农民工超过5万人,仅有几十人参保。在多数情况下,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往往不与农民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目前国家对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立法规范不够明朗,即使企业不为农民工投保,也不会受到强制性惩罚。
10年前就从重庆长寿区来到主城区做保安的小谢,由于是农村户口,多年来一直无法缴纳养老保险。他多次向自己的公司要求,但是,公司却拒绝为其缴纳企业承担的部分。公司认为,小谢的工作性质是临时的,本就没有纳入公司福利体系,如果企业为其缴纳保险后,他一旦离开公司,没有连续缴纳满期限,企业的损失就会很大。记者了解到,不少农民工像小谢这样,工作多年却没有单位为他们上养老保险。(本报记者李国 实习生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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